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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316744022Q/2020-00593
分  类: 机构职责 ; 其他
发文机关: 永吉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标      题: 永吉县商务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221316744022Q/2020-00593 分  类: 机构职责 ; 其他
发文机关: 永吉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标      题: 永吉县商务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机关全称:永吉县商务局

  负责人:李志慧

  机构地址:口前镇滨北路379

  邮编:132200

  电话:64239346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1.经贸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2.投资促进科

  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

  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

  县有关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开发区建设的发展战略、

  方针、政策。起草利用内外资和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

  开发区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对内贸易、对外贸

  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年度调

  控目标。

  (二)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中

  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招

  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

  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承

  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来我区域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

  服务工作;承办域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

  待工作,组织我地区相关单位参加洽谈活动;协调相关企业

  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国外、省外展销展览工作。

  (四)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

  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外

  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备案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不

  需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有关项目合同、章程

  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监督

  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

  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县境外招商引资、

  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协调并参与全县改

  善利用外资环境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

  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

  网络工程。

  (六)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

  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

  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

  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

  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八)负责指导全县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

  设,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组

  织指导各种境内外经贸交流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

  活动,拟定执行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九)建立健全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负责全

  县各类市场和商业网点的规划和管理;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

  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

  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

  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特殊商品的专门经营和定点经营实行审

  核并依法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审批大型

  批发市场、零售商场建设项目、制定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

  方面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全县二手车、拍卖行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

  组织“菜篮子”商品流通规划。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的监督管理和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

  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

  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

  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

  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

  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

  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理以及

  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

  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

  术的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代

  表县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管理多双边对我县

  的无偿援助和赠款。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

  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

  标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

  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

  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六)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

  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

  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七)承担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

  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八)负责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园区的宏观管理和

  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战略、规

  划和相关政策;负责设立和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开发区

  的考察、报批、组建等相关工作;审查开发区重大项目建设

  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园区的建设

  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

  展规划和政策。

  2.县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

  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

  品安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