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21MB1815623J/2016-11327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永吉县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19日 |
标 题: | 永吉县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5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21MB1815623J/2016-11327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永吉县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19日 |
标 题: | 永吉县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5月19日 |
永吉县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2号)和《关于转发省环保局吉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吉政办明电〔2015〕13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5年4月至12月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工作,在环保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中,我县环保大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保大检查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吉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我局共检查348家企业,录入大检查系统348家。发现违法违规企业217家,其中重复一家,实际216家。其中,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88家,无环保验收手续的128家。无环评审批手续88家企业中,已做现状评价的企业46家,做登记表项目的企业10家,经销企业4家(不用办理环评审批),经查手续齐全的企业4家(有审批和验收),注销企业3家,停产企业3家,经查有审批(无验收)转验收科13家,产权已变更,现无人管理企业1家,企业正协调镇政府划定供热区企业1家,2014年底未竣工,补办手续转项目管理科企业2家,暂时未办理手续的企业1家;验收企业中,完成29家,已申请验收但材料不全的企业31家,已通知企业但企业未申请验收的企业68家。
工作中的难点:
规模化养殖企业现存的问题,一是:有环评审批手续,企业要求验收,但实测防护距离不够;二是:企业建厂多年(2014年底以前),无环评审批手续,企业申请补办环保手续,但防护距离不够。
二、环保大检查工作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大检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大检查工作目标,坚持高压态势严管辖区内环境风险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永吉县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我县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做好信息调度,完善成果运用
建立了信息调度机制,各单位通过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重点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及做法、具体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相关工作情况每月底报送县环保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与此同时,通过省厅建立的环保大检查数据采集系统,要着重掌握辖区污染源总数、分类及污染治理等情况,按照“一厂一档”要求,将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工作机制,根据行业类别及规模,突出重点,实行分级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为了落实群众路线,贯彻全民参与环保,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第31号令),我局通过永吉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公布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确保群众参与环保事业,做好我局服务型政府形象,做好服务百姓工作。
3、夯实基础,提高法治
2015年以来,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了更好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依法环保理念,完成好我县环保大检查工作任务,我局重点组织监察人员学习环境法律法规,增强监管执法队伍法律观念,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定国家环境监管依法环保决心,与时俱进,增强自身队伍建设,营造高素质、高水平、高服务的“三高”工作气候,廉政自律,做优秀环境监管人员。今年,我局先后组织监察人员参加国家监察培训、省厅监察培训、市级监管学习交流。
永吉县环境保护局
永吉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