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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MB198761X9/2021-01284
分  类: 政策解读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永吉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221MB198761X9/2021-01284 分  类: 政策解读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永吉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关于印发《2020年永吉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加强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积极营造便捷高效、公平公正的优良营商环境,现印发《2020年永吉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吉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116

 

 

 

 

2020年永吉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省软环境办委、政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和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加大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力度,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明确《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提高对加强《条例》学习宣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了解《条例》有关规定,营造全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26日。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发动学习研讨,提高思想认识。

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要及时组织相关学习,认真领会、掌握相关政策,方便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同时提高兑现政策的效率。

1.组织开展《条例》学习研讨会。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各部门要选取特定时间组织开展一次《条例》学习交流研讨会,同时,鼓励干部联系工作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务必将《条例》学懂、学透。(责任单位:乡镇、开发区各部门

2.开展清理不符合《条例》现行规定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推进转变职能协调小组以及省软环境办《关于做好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要求有关制度文件的主要内容违反《条例》的,应当予以废止;个别条款与《条例》不一致的,应当进行修订;部门、地方之间政策不配套、不协同的,要以此次清理为契机,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推动消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各部门要将确定需要清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单及清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软环境办。(责任单位:乡镇、开发区、各部门

(二)第二阶段:丰富宣传主体,营造舆论氛围。

1.新闻媒体宣传。

协调永吉县广播电视台、永吉发布等新闻媒体播发“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访。(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局、县融媒体中心

2.社会宣传。

1)乡镇、开发区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辖区政务大厅、主要街道、重点商圈、休闲广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统一规划点位布置,通过设置宣传板、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宣传。(责任单位:乡镇、开发区、各单位

(2)在公交语音报站广告公交电视及公路设置LED屏幕处同步播放《条例》宣传语。(责任单位:交通局)

3.网络宣传。

政府网站显要位置刊发《条例》发布稿、《条例》宣传标语等。(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三)第三阶段:做好总结反馈,推动任务落实。

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此次《条例》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着重关注《条例》执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针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1126日前上报至县软环境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着眼我经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的重大部署,各乡镇、开发区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强力推进,确保总体要求、宣传安排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整合资源,协调联动。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安排,充分整合宣传资源,同步开展宣传报道,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三)把握导向,突出重点。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加强策划,从思路内容、报道视角、呈现形式、传播方式等方面都进行积极创新,精耕细作,要以辖区内广大企业以及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条例》设立的主要制度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内容,把宣传工作的重点下移到基层、到企业、到社区,确保宣传准确有力、重点突出、生动有料、出新出彩、达到最佳效果。

(四)正向激励,强化效果。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条例》宣传情况的收集汇总并积极向“永吉发布”等媒体平台投稿,于1126日前将各类宣传活动的动态信息及图片、视频资料报送至软环境办。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到年底全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中。

联系人:穆玮琳

 话:64236755

 箱:yjxrhj@126.com

 址:永吉县政务服务局501

 

附件:软环境建设宣传语

 

 

 

 

 

 

 

 

 

 

 

 

 

 

 

附件

软环境建设宣传标语

 

1.《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19年5月30日正式实施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助推永吉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4.严格执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肃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

5.学好用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

6.贯彻《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7.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

8.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9.营商环境问题,请拨打全省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42

10.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经济发展动能

11.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建设优良营商环境

12.凝聚发展新动力,争创营商新优势

13.优环境、聚商机、共发展、赢未来

14.打造营商环境高地,凝聚经济发展动力

15.对投资者不准说不行,要研究怎么办才行。